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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转到自己名下,过户和赠与哪种更划算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7/9 10:47:47
   2012年2月6日,浙江省新近出台的控制择校新政,为了女儿,市民周先生最近正高度关注“学区房”。不过,和一般欲购“学区房”的市民不同的是,周先生的父母已经有一套2006年买进、面积56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让周先生困惑的问题是:把父母名下的这套“学区房”转到自己名下来,是通过正常的房产转让手续来办划算呢,还是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来办划算?

  据此,记者特别采访了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士。

  转让过户:非家庭唯一住房缴3%的契税

  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周先生名下现在只有一套住房,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他可以通过二手房转让的方式取得其父母名下这套“学区房”。

  按照现行政策,市地税局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指出,这套“学区房”将是周先生的第二套房,不能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但周先生的父母因为转让给周先生的是“家庭唯一住房”,且购入时间已经超过5年、又是面积小于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个税。

  综合而言,周先生父母将这套“学区房”以二手房转让的方式过户给周先生,周先生只需要缴纳房屋总价3%的契税。按这套“学区房”目前的市价95万元上下计算,即周先生要缴纳2.85万元左右的契税。

  但如果周先生的父母名下还有其他住房,或者这套“学区房”的购入时间距今还不足5年,则老人要缴纳的交易税费还是比较多的。“这里分两种情况。”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一是老人名下还有其他住房,但购入时间已经超过5年——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免缴营业税,但需要缴纳一般为房屋总价1%的个人所得税;二是老人购入这套“学区房”的时间距今还不足5年,则在办转让过户手续时,须缴纳为房屋总价5.6%的营业税和1%的个税。

  在第二种情况下,周先生一家为小孩读个好学校要付出的代价蛮高:算上契税、营业税、个税,总计要缴纳9万多元的交易税。

  房产赠与:除3%的税外,勿忘还有公证费

  “不管周先生名下现在有几套房,都不妨碍他接受父母赠与给他的住房。”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

  相比二手房转让方式,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说,通过房产赠与方式办过户需缴纳的契税是限定的——即为房屋总价的3%,而没有任何的契税优惠政策。像周先生这种情况,办理赠与手续时,2.85万元左右的契税是必须缴的。

  同时,和常规的二手房转让不一样,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办过户,还必须办理公证。记者从天一公证处了解到,目前本市实行的房产赠与公证费是统一的,即房屋总价在2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2%计收;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计收;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计收;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计收。值得注意的是,市区普通住宅在公证时,按照4000元/平方米计算房屋总价。

  像周先生父母这套“学区房”,办理赠与公证手续时,按照22.4万元的房屋总价来缴纳公证费。“总的公证费用大概在4000元。”天一公证处公证人员说。

  哪种合算,需综合考虑才行

  契税征管中心工作人员另外提醒说,要判定房产转让或赠与哪种合算时,除了以上情况外,还需仔细考虑其他问题。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受赠住房今后再度出售转让,须缴纳房屋差价20%的个税——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差价,是再转让时的价格减去最初时候购入价的差价,而非再转让时的价格减去受赠时市价的差价。以周先生为例,假如他取得父母这套“学区房”、解决了小孩读书问题后,要把这套住房卖掉,假设届时该套住房市价已经达到150万元,而其父母当时买下这套住房时的价格是50万元,则那个时候周先生就要缴纳(150万元-50万元)×20%=20万元的个税。而如果现在周先生是以转让方式取得父母这套房子的,届时再转让,个税一般可以按成交价的1%计缴即1.5万元就够了。

  “房产转让和房产赠与哪种更划算,其实是跟这套住房现在的所有权人和受让人的现实情况息息相关的,市民需根据自身情况仔细算账。”房管部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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