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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出售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9/5 1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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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土资房告字〔2017〕412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七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序号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准入条件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面积(㎡)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 
(年)规划建筑面积(㎡)竞买起始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G-2017-049 
高新区规划一路以东、泰瑞路以南、宝源路以西、规划东29号线西路以北城镇住宅用地 
_ _ 27016.51.0<R≤3(住宅与商业建筑比90:10)≤30% ≥30%70 
810493500(楼面地价) 
批发零售用地 40 
2G-2017-040 
高新区泰瑞路以南、宝源 
路以东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 
    用地 
_ _ 20884.61.0<R≤3.5(商务金融与批发零售建筑比60:40)≤50% ≥10% 40 730963500(楼面地价) 
3G-2017-050高新区规划东25号线以南、规划一路以东、泰鸿路以北、宝源路以西城镇住宅用地 
_ _ 45799.91.0<R≤3(住宅与商业建筑比90:10)≤30% ≥30%70137399(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08170.4762平方米)2300(楼面地价)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 
内竣工。批发零售用地 40 
4G-2017-053高新区规划东25号线以南、宝源路以东、泰鸿路以北、规划三路以西城镇住宅用地 
_ _ 544941.0<R≤3(住宅与商业建筑比90:10)≤30% ≥30%70 
1634823500(楼面地价)批发零售用地 40 
5G-2017-036 
高新区河东路以南、宝源路以东、规划东25号线以北、规划三路以西工业用地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2信息技术服务1.2.2互联网+1.2.3大数据服务产业”及“8数字创意产业8.1数字文化创意8.1.3数字文化创业内容制作8.1.4新媒体服务8.1.5数字 
    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 
≥380 60036.6 2.0≤R≤2.8 ≤50% ≥10% 50 _375(土地单价) 
6G-2017-037 
高新区河东路以南、规划东25号线以北、规划一路以东、宝源路以西城镇住宅用地 
_ _ 48962.31.0<R≤3.3(住宅与商业建筑比70: 
    30)≤30% ≥30%70161575(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13102.913平 
    方米)2300(楼面地价)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 
内竣工。批发零售用地 40 
7G-2017-051 
高新区规划一路以东、规划东29号线西路以南、宝源路以西、泰祥路以北城镇住宅用地 
_ _ 35682.41.0<R≤3(住宅与商业建筑比90:10)≤30% ≥30%70 
1070473500(楼面地价) 
批发零售用地 40本次出让七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共25000万美元或等额境外人民币 
    注:1.上述七宗地块搭配出让,竞得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2.G-2017-049号、G-2017-040号、G-2017-050号、G-2017-053号、G-2017-037号、G-2017-051号地块以楼面地价成交,G-2017-036号地块以土地单价成交。 
    3.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土地单价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4.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祥源路以东、河东路以南、和源路以西、火炬路以北五宗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 〔2017〕64号),G-2017-049号、G-2017-050号、G-2017-053号、G-2017-037号、G-2017-051号地块应配建 40%比例产权型人才公寓约221273.3892平方米,集中配建在G-2017-050号、G-2017-037号地块。其中G-2017-050号地块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08170.4762平方米,G2017-037号地块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13102.913平方米。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按幢集中建设或在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分布。上述项目若分期开发建设,其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先期开工建设。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792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项目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筹。产权型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出让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由承诺人才公寓配建比例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土地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竞拍。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之前国土部门会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促进局先行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环节。 
    四、拍卖文件的索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可于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可于2017年11月20日9时至12月1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转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竞得人(或其相关联的上级公司)须提供“201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的证明材料。 
    (五)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 
    (六)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由承诺人才公寓配建比例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土地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竞拍。有意向参与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的竞买人须于2017年12月5日下午14:00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提报相关材料,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将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14:00在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28室举行,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委托中介机构主持拍卖会,费用10万元由竞得人支付。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之前国土部门会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促进局先行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环节。 
    (八)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系电话: 0532-66966956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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