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魏薇)日前,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保护利用好老旧厂房,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兴办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新型城市文化空间。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的调研数据,北京市目前各区腾退老旧厂房约240个,总占地面积达2500万平方米,已经转型利用的老旧厂房占地约601万平方米,正在转型改造的占地约138万平方米,这意味着北京的老旧厂房尚有七成左右处于待开发状态。
针对北京的老旧厂房,为避免盲目拆建、过度改造等问题,《意见》明确要求要妥善处理“保”与“用”的关系,确立“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的总体原则。在“用”上,着眼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矛盾,挖掘老旧厂房空间资源,承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艺术影院、非遗展示中心等文化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除外,还将聚焦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达到一定规模和符合建筑标准的老旧厂房资源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转型,对接导入高端项目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