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提出严禁盲目拆建老旧厂房,同时也要避免过度改造。本市将加快启动对老旧厂房的摸底调查,开展分级分类保护利用,重要的老旧厂房将列为工业遗产。
根据此前的摸底调研,北京市各区已腾退老旧厂房200余个,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其中一批已经或正在转型为文创产业园区。
“意见”指出,本市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工业设施,建筑风格独特,承载着近现代北京工业发展的历史记忆,是传承发展历史文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资源。保护利用好老旧厂房,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兴办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新型城市文化空间,有利于提升城市文化品质,推动城市风貌提升和产业升级,增强城市活力和竞争力。
因此,“意见”特别提出,老旧厂房严禁盲目拆建,同时也要避免过度改造。本市将加快启动对全市老旧厂房资源的摸底调查,分析研究老旧厂房历史功能、保存现状和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完整的资源信息台账,进行备案登记,并予以公开发布。对照老旧厂房的历史年代、文化风貌、区位条件、建筑体量、功能格局、利用价值、结构安全等,研究制定分级、分类保护利用标准,并建立评价认定机制,统一开展评估认定。重要的老旧厂房将列为工业遗产,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
对于核心区的老旧厂房保护利用,要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对接导入优质资源和项目;对于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对于具有文化价值的危旧厂房,鼓励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利用;对于可明显展示城市工业发展轨迹的标志性工业设施,要予以科学保护,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