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网站首页 > 房产资讯 > 热点资讯 > 

北京鼓励利用老旧工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9/22 8:15:31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利用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工业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意见》强调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要高度重视老旧厂房的工业遗产价值,做好保护性利用和创新性改造;严禁盲目拆建,避免过度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鼓励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以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托管经营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按照《意见》,北京市将按照分级分类标准来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在核心区,要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对接导入优质资源和项目;对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对具有文化价值的危旧厂房,鼓励进行保护性修缮和利用。对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和兴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的,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意见》还提出,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在5年过渡期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期间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的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记者 周楚军  特约记者 饶松)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资讯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