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e中心厂房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e中心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0170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沙e中心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2.2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
2.3 建设规模:在7栋标准厂房与4栋公租房屋顶(面积:23237m2)上,建设光伏电站。
2.4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利用长沙e中心厂区内已建成的厂房和公租房屋顶开发光伏清洁能源。7栋标准厂房(A1#、A2#、A3#、A4#、B1#、B2#、B4#)与4栋公租房(4#、5#、6#、7#),设计安装3436块标准功率为275Wp的多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为960KW。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及相关行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及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六部分 售后服务的要求;
2.8 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710万元。
2.9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按照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件规定旧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8月24日~2017年9月14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