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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263”专项行动办公室来到市开发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发现,多家汽修店存在环保问题,还有一家老厂房内使用大量散煤做燃料。记者了解到,2015年《江苏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首次制定罚则,汽车露天喷漆最高可罚2万。
直击现场
汽修店周围环境堪忧
老厂房使用散煤做燃料
根据群众举报,暗访小组来到扬子江中路与开发西路交叉口东北角,这里的一个大院子内,集聚着多家汽车维修店。暗访人员检查发现,这些汽车维修店把路面弄得又黑又脏,不少汽修店周边环境问题都非常堪忧。其中一家店铺外面,露天堆放着大量废机油桶,造成地面满是油污。“这里面是废机油,堆积在这边。”
在另一家新华汽修店,暗访人员发现,工作人员将拆解下来的汽车三滤随意堆放,周围的地面都是随意丢弃的瓶子,造成环境脏乱差。
暗访人员又来到开发区一家压铸有限公司,刚进门就看见车间内工人正在作业,露天堆放着一堆煤炭,车间内虽然有废气处理装置,但却没有使用迹象,落满了灰尘。
暗访人员发现,扬州一家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在露天空地上进行喷漆作业,污染严重。此外,开发区内还有不少小作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环境问题。
政策规定
PM2.5的“帮凶”
露天喷漆最高可罚2万
这些露天作业,到底会对我市空气质量有何影响?记者了解到,这些将会造成空气中VOC(可挥发性有机物)的加剧。VOC是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它不仅是PM2.5的“帮凶”,也是臭氧污染的“好伙伴”。
记者从我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扬州的VOC排放主要有工业源、交通源和生活源。其中工业源主要存在于我市一些电子、机电和家具制造业;交通源则属于机动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属于挥发性有机物,也会由于机动车的增加、怠速行驶、三元催化装置的失效等因素导致排放增加;生活源主要是干洗、装修、餐饮、汽车维修、加油站等等。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活源,《江苏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就有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汽车维修行业禁止露天喷涂作业。
“一般汽车4S店都有自己的喷漆房,不会出现露天喷漆的现象,但部分街边汽修店可能存在这类现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办法》中曾首次制定罚则,机动车维修活动露天喷涂影响周边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发现的问题,“263”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持续跟踪。
记者 薛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