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昌县羽林街道三联村小湾头地块上,新昌县德辉塑业有限公司的厂房呈L型布局。2010年9月,德辉公司向三联村委会租赁该地块建造厂房。在平整土地、浇筑厂房基础时,国土部门发现该处违建, 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已浇筑的厂房基础及施工简易棚。该公司缴纳了11万多元罚款后继续施工。
据记者调查,在德辉塑业相邻地块上,久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鑫祥电缆防火工程有限公司,同样存在违法用地问题。其中鑫祥公司以建设村文化活动中心名义,在南侧地块擅自动工建造厂房。
经勘测,目前德辉公司、久川公司、鑫祥公司分别圈占土地6601平方米、9186平方米、8093平方米,被行政处罚后分别增加了3534平方米、1101.82 平方米和1029平方米建筑物。
这些企业当初建房时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为什么被行政处罚后仅仅缴纳了罚款,最后都建成了大体量厂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