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黄少宏 余秋亮)政府投资资金原则上不投入到经营性项目之中,以降低其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工业用地可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实施优秀民营企业家选拔和轮训工程……9月5日,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召开,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出台了“广州版”的“民营经济20条”,以打破民间资本准入“玻璃门”“弹簧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数据显示,广州民营经济创造的GDP占全市四成,贡献就业岗位占比五成,税收占比三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广州市委、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有20条具体条款,因此也被称为“广州版”的“民营经济20条”。
“民营经济20条”共细分为83项政策措施,包括畅通民间投资渠道、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务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六个方面,创新性和含金量都比较高。
以民企普遍关心的投资渠道为例,“民营经济20条”第一条即提出,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财政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投向实行市场化运作的交通运输、市政设施、特色小镇、价值创新园区等领域项目。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每年面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公私合营项目,制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引。
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部分领域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上述规定提供了破解之道,即为政府投资设置了一个“前置条件”——未来政府投资资金原则上不投入到经营性项目之中,以切实降低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
在降低民营经济成本方面,“民营经济20条”也拿出了实招。
过去,工业用地通常按50年的最高年限进行出让,受让企业须一次性缴纳50年土地出让金,对不少中小微企业来说资金负担较重。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广州改变过往做法,推出了“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的措施,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年限不超过10年,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超过20年。
此外,为培育更多知名企业家,“民营经济20条”提出,广州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巩固提升现有民营企业家培训项目,并结合企业家需求量身定制一批新的培训项目。
【广州扶持民营经济六大关键词】
放
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放开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动力
打破“玻璃门”“弹簧门”
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
如何让民间资本更便捷地进入相关领域?“民营经济20条”第2条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和科研事业,营利性邮政、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格按不低于出让时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拟定。”进一步优化了民间投资环境,体现了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
针对现行社会事业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的公开出让起始价格较高的问题,广州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解读称,该政策将相关用地起始出让价由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70%调低至50%,切实降低用地成本,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和科研事业。
民间资本在进入部分领域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看得见摸不着,缺乏操作性的具体配套措施或指引。文件进一步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财政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原则上不投入到经营性项目中,民间资本投资也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交通运输、市政设施、能源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社会事业、重点功能区、城市更新和特色小镇、价值创新园区等领域项目,有效拓展民间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