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明确,为强化土地使用管理,企业存在不按协议约定使用土地、圈地囤地、违法用地等行为,其信用信息将被共享,经营活动将受到不同程度限制。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的意见》提出,江西将加强企业用地信用监管;把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及招商引资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企业、圈地囤地企业、僵尸企业、违法用地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国土部门将与有关部门联手,依法限制直至取消相关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申请等事项的资格。
此外,江西省还提出,将严把新增工业用地供应门槛。对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其落户小微企业创业园;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制度,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办理供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