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出台。(政策原文请在文末查看)关于政策我有几点想法:
1、工业用地多数并没有50年这么长,多半中途已转业,土地性质可能也需调整;2、减少使用期对降低地价有帮助,利于减轻企业初始投入;3、先租后售利于降低门槛,符合孵化工业的原则;4、“弹性年期出让”适应市场需求。
不过,这并不是在引导工业用地往住宅租赁业务靠拢,因为土地性质不同,所以这些用地是不能跨功能使用的。此前的“商改住”已经在思想上“大跃进”了,然而毕竟是商业租住,这还属于经营范畴,说得过去。但是,工业和居住就真的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所以,此新政和租赁业务发展没任何关系,未来也不可能会鼓励在工业用地上发展租赁业务,当然旧改就另说了。
此前有城市将废弃的工业项目,改造成公寓及社区商业进行出租,曾几何时还获得官方认可,但近年都纷纷被叫停了,因为工、商、住三者之间的地价有着天壤之别,工业用地搞居住功能就等于租住占了工业的便宜,而企业实际上也拿走了政府的收入。
总之,租赁市场的培育仍需突破,如何进行轻资产运营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