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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港拆除大型违法建筑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9/15

 9月14日上午,柯城区双港管委会对双港街道一处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总建筑面积达2865.29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据了解,衢州市明利包装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12年8月开始在双港街道曙光路副38号搭建四处一层钢结构建筑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14年9月24日向该单位送达了《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于2014年10月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但当事人逾期仍未拆除。今年9月10日,柯城区人民政府向该单位送达了催告书,催告履行拆除义务,但当事人逾期仍未拆除,且无正当理由。9月13日,柯城区人民政府向其送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

  经过与业主反复沟通,宣传法律政策之后,拆除工作平稳推进。上午7时,柯城区双港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组织百余人进行拆违保障,现场工作人员兵分几组,有的爬上屋顶操作焊枪切割厂房周围附着物,有的帮助经营户搬离机械和货物。场地一清空,就用吊机将顶棚拆除。

  “这次行动是针对辖区内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用途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衢州市明利包装有限公司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现场副总指挥洪兴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园区企业进行一次宣传教育,达到推进专项整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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