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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物业可按层分割登记转让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9/15

“前几年,我们想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对工厂进行升级改造。受制于政策,无法分割物业产权给合作伙伴一颗定心丸,升级改造就不了了之。”广东省中山市的一家家具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日,随着《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实体经济十条”)正式出台,上述难题即将迎刃而解。“实体经济十条”涉及一系列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降低企业改造和转型发展成本的政策,其中允许工业物业分割转让和仓储用地扩容无须补地价引起广泛关注。

  “实体经济十条”明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租赁企业优先受让工业用地。鼓励各市、县灵活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但不得超过50年。

  此外,明确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和高标准厂房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在原已出台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不增收土地价款的用地类型范围扩大到仓储用地。

  相关专家指出,产权分割不仅有利于降低工业厂房的改造成本、促进合作开发、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且有助于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对于一些高新企业来说,产权分割符合新兴业态的空间需求。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有投机者利用分割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和高标准厂房转变为工业房地产进行炒作,新政策专门将“层”设定为分割的最小单元,即不允许按“套、间”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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