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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老板被罚8万,厂房还被责令停产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9/17
日前,乐清法院查处了一起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进行违法生产的环保非诉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周某处以罚款5万元的处罚。
2016年3月29日,乐清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乐清市某铝材工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从事铝带加工以来,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依法对该厂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3万元。
2017年1月9日,乐清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申请,乐清法院于2017年2月9日对该厂房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停止生产。后执行人员对案件进行回访时,现场无生产迹象,配电房查封的封条完好,故于2017年3月8日对该案予以报结。
但结案后,乐清环保局却接到群众举报,该厂又擅自恢复生产。乐清法院得知有关情况后,周末加班赶赴现场,将该厂法定代表人周某带到法院进行谈话调查。
周某承认自己于今年5月份的某天将封条撕毁,并授意工人开始偷偷生产。
对周某擅自撕毁封条的行为,乐清法院最终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处罚,同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
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是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
这东西乱撕后果是很严重的!
老板们一定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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