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网站首页 > 房产资讯 > 帮助中心 > 

生产型企业办理环评需要提供资料

文章来自: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7/28
《1》、《上海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2》、生产型项目: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3份,生产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具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生产项目: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3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
《3》、工商部门出具的 《生产型企业办理环评预先核准通知书》
《4》、使用场地《租赁合同》
《5》、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和规划部门出具的《生产项目选址意见书》

先到发改委备案,然后做环评报告,再到环保局审批,有的时候到发改委报资料的话需要先做可研报告!

需要的材料为:
  ⑴建设单位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地点、投资额、占地面积、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原辅材料、主要设备、工艺流程、“三废”排放及处理措施等等。)
  ⑵主管部门立项批文;
  ⑶规划部门的选址初审意见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利用预审意见;
  ⑷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⑸经当地政府预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需有专家组评审意见);
  ⑹业主关于环保措施的法人承诺书。

资讯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