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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激光照明产业园建设项目厂房1及地下室、厂房2、厂房3、门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已由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激光照明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钟发改[2017]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泽洲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腾龙路东侧、灵西路以南、鹤溪路以北地块
工程规模: 26008.7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04月18日
投资总额: 9982.00 万元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本次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面积 (平方米) |
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
3204041710090101-BD-001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5100.00 | [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报名其他条件
“投标企业近五年内(公告发布之日前推五年)承建过地上5层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且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工程层数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以上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原件);
②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④可说明项目建筑层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如原件已移交档案馆,则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由档案馆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则该复印件可视同原件;
⑤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⑥上述业绩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施工企业5.0系统资料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9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日